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历时3年
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
总蓝图为:2018年治标,2019年治根
2020年治本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重点打击以下12类对象
↓↓↓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
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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