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27日—30日在县城举行

3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春延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3月27日—30日在县城召开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小筠、杨干保、邓干明、杨九根、陈正根、刘金平出席会议。副县长李文勇,县法检两长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傅小林等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3月 27日至30日在县城举行,会期四天。


会议还先后审议通过了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并决定提请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和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设立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新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新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进行表彰。



  • 记者 张永文

  • 编辑 郭淑娇 王敏

  • 编审 敖清辉 刘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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